
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873373 证券简称:雄伟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目录 目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公司章程》中所有关于“股东大会”
的表述变更为“股东会”
财务总监(全文)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全文) 信息披露负责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
指定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
表人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第五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
代表主持。 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章程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章程规规定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定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
主持人,继续开会。 续开会。
第六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六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
特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包(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含同比例增资、减资和非同比例增资、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减资);
(四)对 章 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事项作出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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