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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6:37:40 股吧网页版
雄伟科技:浙商证券关于雄伟科技注销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合法合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

的合法合规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浙商证券”)作为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伟科技”)的主办券商,浙商证券对雄伟科技注销 2022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核查过程及结论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一)审批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雄伟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不予行权的议案》《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8 月 27 日,雄伟科技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不予行权的议案》《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注销 2022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注销依据

依据《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为 2023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00 亿元,或 2023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量)不低于 2,500.00 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会审[2024]3428 号《审
计报告》显示,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32,011,231.99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30,840.39 元。因此,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三)拟注销期权基本情况

本次拟注销的期权数量为 745,000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53,358,553 股的
1.40%,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39.63%,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2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拟注销情况见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份) 剩余数量(份)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
总量的比例(%)

1 张婧 核心员工 25,000 0 1.33%

2 付昌斌 核心员工 15,000 0 0.80%

3 黄隆卿 核心员工 25,000 0 1.33%

4 张娟 核心员工 15,000 0 0.80%

5 王磊 核心员工 15,000 0 0.80%

6 余凯 核心员工 40,000 0 2.13%

7 汤海平 核心员工 25,000 0 1.33%

8 洪健 核心员工 40,000 0 2.13%

9 高成君 核心员工 25,000 0 1.33%

10 骆佳伲 核心员工 25,000 0 1.33%

11 杨斌 核心员工 25,000 0 1.33%

12 刘军 核心员工 15,00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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