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广东瑞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股东...... 8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董事会...... 22
第一节董事...... 22
第二节董事会...... 24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七章监事会...... 32
第一节监事...... 32
第二节监事会...... 33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利润分配...... 35
第三节内部审计...... 37
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8
第一节通知...... 38
第二节公告...... 39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2
第十三章附则...... 4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瑞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广东瑞友科技有限公司的全体股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
由广东瑞友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699719624B。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瑞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高明碧桂园翠岸一街 11
座 109 号商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是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的职权是:
(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使职权时,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收益,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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