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8
证券代码:873361 证券简称:金沙地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金沙地理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注册地为武汉市
硚口区古田五路 17 号地块内国家级三新材料孵化器 4 号楼 1 楼层 107,注册资
本 110 万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的议案》,拟将控股子公司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转让给张凯,交易价格为 77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0,734,049.59 元,
期末净资产为 14,568,344.50 元。子公司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1,264,995.89 元;净资产为 266,195.89元。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以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资产净额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因未达到以上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出售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凯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花桥二村 44 号 3 楼 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70.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 17 号地块内国家级三新材料孵化器4 号楼 1 楼层 107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金沙地理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
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1,264,995.89 元;净资产为 266,195.89 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武汉节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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