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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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8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3359 证券简称:威宁能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6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开展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守兵、姚其志
202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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