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94
证券代码:873359 证券简称:威宁能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 296 号金元大厦 8 层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蓬国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11,394,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04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公告编号:2025-094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与内控部主任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威宁能源 2025
年至 2026 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 12 月 30 日,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威宁能源”或“公司”)2022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威宁能源 2022 年至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现威宁能源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满,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威宁能源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威宁能源 2025 年至 2026 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111,394,68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5-094
(二)律师姓名:贾向明、马君
(三)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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