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七节 关联交易...... 21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七章 监事会......33
第一节 监事...... 33
第二节 监事会......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管理办法......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三章 附则......44
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东莞市康诚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公司成立之日。
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承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康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万江区拔蛟窝社区大塘工业区西二横路第 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4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给用户持续带来利益,主动承担社会义务、实现多方共赢,同时确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鞋材及模具、熔喷布、第二类医疗器械、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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