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3350 证券简称:俊木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俊木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股东会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法规
全文半数以上 过半数
全文辞职 辞任
全文在报纸上公告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
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告
全文种类 类别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俊木半导体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俊木半导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无锡城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无锡城 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 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行政审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行政审
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30355585)。
第七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第八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 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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