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肖琳女士、独立董事张雅先生、非独立董事李彭晴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谢肖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增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为保证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谢肖琳女士、独立董事姚国进先生、非独立董事李彭晴先生,仍由谢肖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审议通过
计委员会 2024 年 月 22 日 要的议案》《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次会议 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8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审议通过
计委员会 2024 年 月 24 日 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
第二次会议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上半年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10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审议通过
计委员会 2024 年 月 25 日 案》
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12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审议通过
计委员会 2024 年 月 7 日 案》
第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