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浙江诚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1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0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2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2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2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27
第十三章 附则......28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285QU66X。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0月 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诚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ZHEJIANG CHENGBAI ECO-FRIEND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浙江省龙港市东塘路1555号;邮政编码:3258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依照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变更办法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宗旨是:“诚信、业绩、团队、创新、学习、人文精神”作为企业核心
价值观,坚持稳健经营,提供优质的服务、满意的产品。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环保技术研发;智能化控制系统研发;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环保设备、无纺布设备、无纺布制品、文具、
办公用品、塑料制品、纸制品、工艺礼品、箱包、棉麻制品、针纺织品、
劳动防护用品、电子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