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证券代码:873324 证券简称:阳光精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关联方东莞市德夫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夫曼”)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拟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其购买立式加工中心,预计含税金额为 109.1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向德夫曼购买 3 台立式加工中心,该购买标的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机械设备。公司此次购买设备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其定价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外,此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能,巩固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结果为: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锦、浦敏敏、杨浩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和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德夫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饭罗围街大岭山段 12 号 1 栋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饭罗围街大岭山段 12 号 1 栋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加工、维修:数控设备、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及其配件、电子元器件、五金制品、五金配件、机器人、智能设备、
模具工业自动化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设计、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自动化、机电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装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软件研发及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陈科
控股股东:陈科、杨锦
实际控制人:陈科、杨锦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锦持股 50%并作为其实际控制人之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立式加工中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 3 台立式加工中心,型号分别为 DFM-V1160、DFM-V1380
及 DFM-V1380。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为定价依据。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该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交易,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德夫曼购买 3台立式加工中心,预计含税金额为 109.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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