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3324 证券简称:阳光精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免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
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免职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
免去陈宇峰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倪宣明先生的独立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刘渊先生的独立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王香兵先生的独立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54
(二)免职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新配套业务规则,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组织架构,取消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人数由 9 人变更为 5 人。
二、免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免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免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对陈宇峰先生、倪宣明先生、刘渊先生及王香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撤销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需要。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由 9 人变更为 5 人,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调整后董事会成员人数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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