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73323 证券简称:中玒口腔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中玒口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北京中玒口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股份......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股份转让......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股东...... 9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3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5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19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20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22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5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31
第一节董事...... 31
第二节董事会......35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40
第七章监事和监事会......43
第一节监事...... 43
第二节监事会......4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46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9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50
第一节通知...... 50
第二节公告...... 51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1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53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56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59
第十三章附则...... 6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盛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590615397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中玒口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达二街2号12-11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若董事长因病不能或不再担任,经董事会决议,可由总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口腔健康全面综合服务,为员工创造发展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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