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3322 证券简称:中船精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
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正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公平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二)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告编号:2025-040
(四)保密性原则。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
(五)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采取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对话,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保持沟通的良好关系;
(三)健全日常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和机制,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四)通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使公司真正成为广大投资者可以信赖、值得投资的挂牌公司,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状况;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它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购并重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四)企业文化和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非经济性事项;
(五)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信息采集: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机制及经营状况;加强公司内部信息交流、采集;参加公司重大会议;全面收集、整理投资者相关信息,持续关注资本市场上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密切跟踪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等方面的评价与期望,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信息沟通: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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