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3320 证券简称:华峰动力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营口华峰动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向关联方提供
财务资助暨资金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8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营口分行达成借款协议,向兴业银行营口分行
申请借款 20,000,000.00 元,用于采购原材料,兴业银行营口分行受托支付使用公司账户将借款转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第三方盖州市富利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公司”),华峰动力向富利公司采购材料 1,237,099.05 元。后期因富利公司未能按照供货节点准时供货,为了保证生产,公司调整采购计划,从其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铝合金锭,富利公司未及时将剩余贷款 18,762,900.95元归还华峰动力,另华峰动力向富利公司拆出资金 20,099,648.62 元,2024 年度
富利公司占用华峰动力资金总额 38,862,549.5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富
利公司归还华峰动力资金 24,380,000.00 元,富利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期末余额为14,482,549.57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会董事以现
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暨资金占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富利公司监事陈哲为公司行政人员,富利公司系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5-009
张勤勇控制的企业,张勤勇、林玉兰、张立峰、张泰华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盖州市富利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暖泉镇方屯村三组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暖泉镇方屯村三组
注册资本:3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景海丰
控股股东:景海丰
实际控制人:景海丰
关联关系:景海丰丈夫陈哲为公司行政人员,盖州市富利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张勤勇控制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保证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09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8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营口分行达成借款协议,向兴业银行营口分行
申请借款 2,000.00 万元,用于采购原材料,兴业银行营口分行受托支付使用公司账户将借款转入第三方盖州市富利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公司”)。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是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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