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公告编号:2025-103
证券代码:873312 证券简称:佳能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杨德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杨德生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杨德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本次聘任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任杨德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杨德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强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强帅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强帅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任强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强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关于续聘滕艳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03
经审阅滕艳芳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滕艳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任滕艳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滕艳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王振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振刚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振刚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任王振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王振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先海、黄业德、邹健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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