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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7:26:48 股吧网页版
华齿口腔: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873311 证券简称:华齿口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华齿口腔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华齿口腔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齿口腔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华齿口腔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含股东代表
监事 2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第五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

(二)审查权。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三)出席权。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设主席 l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三章 会议类型

第九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十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可以根据监事的提议
召开。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十一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 10 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
会议:

(一)公司财务违规操作、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要求公司予以改正但公司不予改正时;

(二)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出现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但不予采纳时;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但实际上拒绝执行时。

监事行使本条赋予的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应征得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

第十二条 前条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者,应签署一份书面要求提议召开
监事会临时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因特殊原因不
能履行职务时,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未指定人选时,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 1 名监事担任会议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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