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9 15:32:05 股吧网页版
创联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 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 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 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3
第八章 信息披露......34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4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37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四章 附则......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872005543XY。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OSUNCN CHUANGLIAN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陆家潭街 298 号 19 楼

第五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当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客户导向,坚持奋斗进取,成为国内优秀的智能嵌入式软件产品与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通信设备制造;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