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9
关于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营业收入。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4 月,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9,315.28 万元、30,922.73 万元、10,096.63 万元,呈稳定上升趋势。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主要细分产品报告期各期单价、数量变化情况,说明细分收入波动原因,是否与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确认中,签收、验收、维修服务(时点)、维保服务(时段)具体金额及占比;(3)结合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说明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
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报告期各期公司客户集中
度较高,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 50%以上;主要客户青岛宸迈电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较少、未实缴、参保人数较少;公司存在客商重合情形。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主要客户的业务模式、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所属行业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情况,主要客户与公司业务合作的具体模式、结算方式、定价依据,主要客户的采购需求变化情况、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签约定协议等关键条款设置、持续履约情况及预期,公司销售的持续性、稳定性,公司经营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重大依赖;(2)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成立及合作时间、业务规模等;(3)公司主要客户注册资本较少、未实缴、参保人数较少即与公司开展大额合作的具体情况,上述情况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存在不利影响;(4)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客商重合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收付款是否分开核算、是否存在收付相抵情况、采购及销售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增收入。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采取的核查程序、比例、结论,对公司销售和采购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3、 关于毛利率。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4 月,公
司综合毛利率 48.78%、50.30%、53.32%,报告期内持续上升。
请公司:(1)按产品类别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各产品价格、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变化情况及对毛利率具体影响,细化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主要客户及项目毛利率变动的情况,具体分析各产品类别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细化公司与同业可比公司各产品的毛利率比较分析,说明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部分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关于财务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个
人卡等财务不规范事项。
(1)个人卡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要求进
行补充披露,详细披露无法注销的个人卡的承诺注销时点,个人卡事项具体规范时点、措施、承诺、期后情况。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资金占用
请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初资金占用的余额、各期占用利息及利率,各期归还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影响,资金占用具体规范时点,期后是否再次发生,承诺情况。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关于存货。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 4 月末
公司存货分别为 9,692.24 万元、11,128.25 万元、10,124.44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
请公司补充披露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
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存货分类及结构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各类存货变化的具体原因,是否有在手订单相匹配;结合公司存货库龄、期后存货结转及销售情况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滞销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公司存货的管理的具体措施,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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