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152
证券代码:873294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6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基于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有利于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公告编号:2025-152
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基于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征、许振良、潘永祥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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