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3294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无锡创达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无锡创达电子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并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整体变更设立,并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算、自负亏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用代码91320200754647695Q。
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和
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表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书和财务负责人。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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