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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17:23:33 股吧网页版
创达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873294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 2025 年 5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且尚未公开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董事会秘书,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如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如有)。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如有)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各子公司(如有)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三)公司或各子公司(如有)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如有)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如有)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3、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如有)的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属于重大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属于重大关联
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或者与不同关联方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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