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7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3294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监管要求及规定,公司应当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的事项,并对确保履行公开承诺进行约束,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已作出的有关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人/本企业就创达新材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本人/本企业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创达新材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创达新材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7
(4)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创达新材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创达新材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创达新材及投资者的权益。
4.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创达新材所有。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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