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广西辽大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西辽大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广西辽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广西辽大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Guangxi Liaoda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宁市友谊路 58-2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事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扎根农业、立足农业、服务农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配合饲料、浓缩饲料自产自销(鱼粉、麸皮、菜粕、绿豆、红小豆等小杂粮);饲料原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食糖购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
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环境修复剂、植物提取剂的销售;养殖技术推广;经营日用百货;食品销售;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按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股东会批准并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且均为有面值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
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设立时的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等具体情形如下(经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南宁超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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