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873290 证券简称:华之鹏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出售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昌”)80%的股权以 346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洲洪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鹏昌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
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36,587,187.80 元,期末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6,032,320.57 元。截至 2025 年 7 月31 日,
鹏昌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34,579,971.35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6.85%;鹏昌经审计净资产为40,892,588.11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5.24%。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追认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州洪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湖织大道 5150 号仁祥现代产业园 2 号楼 7
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晟舍新街东 158 号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徐志峰
控股股东:陈丽红
实际控制人:陈丽红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顺德雅居乐花园 35 座 1 梯417 号之二(仅作办公用途)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3,000,000.00 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 23,000,000.00 元。鹏昌的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出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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