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12 月
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7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20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董和董事会...... 265
第一节 董 事......265
第二节 董事会......30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54
第六章 总经理......36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38
第一节 监 事......38
第二节 监事会......409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1
第二节 内部审计......44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第九章 通 知......454
第一节 通知......454
第二节 公告......46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8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8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9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5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32
第十三章 附 则......532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维护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顺监名称变核内字【2018】第1880144126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23196005XC。
第 3 条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 4 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条 公司住所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延年路顺德雅居乐花园 35 座 1 梯
411-416 号。
邮政编码:528399
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80 万元。
第 7 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8 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 9 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0 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司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 11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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