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1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3279 证券简称:海纳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事
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了吸引和保留优秀的人才,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更好的促进和保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超、张娜娜、王立
伟、姬静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7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2024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济宁海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单独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564.66万股,持股比例7.63%)向董事会提议增加《关于提名
尹旭刚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尹旭刚为公司核心员工,董事会对上述
临时提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并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0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
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
议。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并对上述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公告编号:2025-054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上述提名的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尹旭刚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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