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公告编号:2025-123
证券代码:873264 证券简称:广规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2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三、《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及鉴证报告。
四、《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元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提名周元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周元先生、卢利平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聘任周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卢利平先生为公
公告编号:2025-123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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