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873263 证券简称:砾达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砾达智能电子(东莞)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数字大小写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限公司时,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
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610103057108012R。
第四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谢
望河街 3 号 2 号楼 406 室 岗镇望河街 3 号 2 号楼 406 室,邮政编
码:523000。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币。折合 500 万股,每股 1 元。 5,000,000 元。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
(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 束力。
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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