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873255 证券简称:奔月生物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奔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别的每一股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995
通股。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 并;
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公 权激励;
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公司股份。确因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 股份的;
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除上述情形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公司股份。确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
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
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股
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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