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3253 证券简称:安天利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改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4
3.《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其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斌、王素玲、刘林冬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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