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73240 证券简称:控碳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内蒙古控碳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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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控碳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控碳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控碳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
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
第五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八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十二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以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召开、审议、决议
第十六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进行通知(包括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通知。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不受上述通知形式和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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