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233 证券简称:睿高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仅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7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233 睿高股份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蒋海斌律师、肖书宜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凉山路 188 号,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二)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中心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具体情况,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953,757.68 元,其中:股本
51,450,000.00 元;资本公积 18,806,104.38 元;专项储备:9,400,354.48 元;盈余公积 14,269,812.50 元;未分配利润 102,027,486.32 元。
考虑到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财务中心拟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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