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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0:41:11 股吧网页版
荣亿精密: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工作细则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和《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四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为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会重新选举1名委员代为履行主任委员职务。

第五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资格,应由董事会按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ESG相关的策略、规划及重大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关注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ESG事项,监督ESG事项年度履责情况,并提出建议;

(六)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出建议;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工作细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并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依据董事会要求或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至少于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通知时书面载明事由。

第十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应附投反对票委员的意见。

第十二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如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受委托人的姓名,代理委托事项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委员的权利。

第十三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四条 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会议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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