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3214 证券简称:玛格家居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考虑到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时候,实际控制人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
三、《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际工作情况,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公司委托的相关审计工作。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国华、孙俊英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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