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6
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桂大道 66 号 2-1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国泰君安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4 年 1 月
声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学校和房地产等客户生产、销售配套定制家居产品
的大宗业务。在大宗业务模式下,公司依据客户信用和资金实力等情况,
与客户签订合同,按照计划安排生产、发货、安装和收取货款,在产品安
装完成并且取得相关依据后确认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大宗业务收入分
别为 1,724.58 万元、5,560.79 万元和 3,388.5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大宗业务下游客户应 分别为 1.68%、5.88%和 7.8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652.30 万元、1,834.75 万元和 3,227.2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4%、1.94%和 7.46%。
公司大宗业务的收入增长较快,但大宗业务模式与经销商模式在结算方式
上存在明显差异,大宗业务项目验收及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如果客户资信
状况在信用期内有所下滑,会导致公司存在一定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相
应坏账准备增加计提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定制家居行业的发展与房地产密切相关,产品需求直接受到商品房销售
量、商品房交收期、二手房交易及翻新改造数量的影响。2021 年以来,
房地产行业调控导致 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事件频现,如果未来国家加大对房地产的调控力度或公司利润下滑的风险 者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房地产企业未能较好地应对包括“三道红线”
在内的调控政策,导致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将会对定制家居行业及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定制家居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板材、五金配件、木材等,报告期各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8.30% 和 67.73%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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