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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6:20:04 股吧网页版
达晖生物:《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73195 证券简称:达晖生物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广州达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达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之《股东会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达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出席或列席股
东会的人员还可包括:非股东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行为;

(十)审议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单独或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行为;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单笔对外融资(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借款、发行债券等)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对外融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50%的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的行为: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十四)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五)修改公司章程;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九)对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二十)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不超过上述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 1、2、3、4 所列标准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的行为,股东会特此授权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除了上述第二款载明之外,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状况,按照现代公司治理原理和有利于公司运营效率的基本原则出发,在保证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可以把非公司法规定范围内的职权授权董事会实施。授权必须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作出。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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