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核字【2024】第0024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核字【2024】第 0024 号
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
兴华达)《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
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
要求编制 2023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兴华达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中兴华达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3 年度专项报
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中兴华达实
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华达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兴华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 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10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并于 2022 年 11月 15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股
转公司于 2023年 4月 17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常州中兴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786号),本次定向发行 8,250,000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30,000 元。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13,530,000
元,并经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的[2023]京会兴验字第 12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股票发行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审查后实施。新增股份于 2023年 8月 25日起在全国股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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