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873170 证券简称:立正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海南立正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扬州海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海华”)5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倍谊普而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方非公司关联方,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 2,455,000.00 元(大写:贰佰肆拾伍万伍仟元整),最终交易价格、条款条件以转让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7,690,657.66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17,476,955.41 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出售其他子公司的情形,本次交易无须纳入累计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
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本次出售资产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倍谊普而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天雄路 588 弄 1-28 号 3 幢 105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天雄路 588 弄 1-28 号 3 幢 105 室
注册资本:2,000,000.00
主营业务:室内装饰设计
法定代表人:葛瑾
控股股东:葛瑾
实际控制人:葛瑾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扬州海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宏远路 1 号 210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名称:扬州海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MA27AH8H8A
注册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宏远路 1 号 210 室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惟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扬州海华将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财审 2025S00238 号《审
计报告》,标的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
为 2,831,0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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