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3170 证券简称:ST 海豚股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雷飞先生已于 2023 年 9 月完成对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豚股份”或“公司”)控制权的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拟进行业务转型,为此需处置收购前已入职公司及扬州海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海华”)的员工。经双方友好口头协商,海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张鹏程及徐惟承诺将妥善安置收购前的员工。在完成海豚股份的收购后,海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张鹏程及徐惟安排其控制的第三方向扬州海华支付了相关人员的人力成本。现为确认关联
交易及规范管理,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张鹏程、徐惟签署了《关于扬州海华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置协议》,约定在海豚股份处置相关员工前,相关员工产生的成本均由张鹏程、徐惟承担。至此,公司与上海泽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夏”)补充确认以下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交易日期 交易金额
上海泽夏 2023.10.24 10,000.00
上海泽夏 2023.11.09 60,000.00
上海泽夏 2023.11.21 160,000.00
上海泽夏 2023.12.11 50,000.00
上海泽夏 2024.01.10 100,000.00
上海泽夏 2024.02.05 60,000.00
上海泽夏 2024.03.07 60,000.00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泽夏 2024.04.08 70,000.00
上海泽夏 2024.05.09 80,000.00
上海泽夏 2024.06.06 60,000.00
合计 - 710,000.00
截止 2024 年 6 月,共计发生 71 万元整。在相关人员没有妥善处置前,张鹏
程、徐惟或者其控制的主体以每月不超过 10 万元的费用汇入扬州海华,用来支出相关员工产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薪资、社保、公积金成本、员工福利等)。(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泽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天雄路 588 弄 1_28 号 3 幢一层 103 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天雄路 588 弄 1_28 号 3 幢一层 103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
主营业务:财务咨询
法定代表人:徐惟
控股股东:张鹏程
实际控制人:张鹏程
关联关系:是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24-030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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