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3170 证券简称:ST 海豚股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170 ST 海豚股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范利宁律师、金剑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 5 号 B 座 224-5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各项义务,编写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各项义务,编写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公司对 2023 年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分析,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更加有效地预测和预算 2024 年公司的财务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业务,以 2024 年的经营计划为基础,公司对 2024 年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应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显示,累计未弥补亏损
7,275,197.15 元,即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5,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喜财审 2024S01139 号带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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