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3170 证券简称:ST海豚股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喜财审2024S01139号《审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7,275,197.15元,公司实收股本5,000,000.00元,即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自2021年10月起变更为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新业务尚未形成规模。本报告期内,海豚公司持续亏损,主营业务基本停滞。三、拟采取的措施:
1、尝试通过新成立的子公司海豚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开拓金属、化工产品及电子产品交易等新的业务领域;
2、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本公司将尽快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为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3、公司实际控制人雷飞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将根据公司需求提供财务及其他支持,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7
2、《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扬州海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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