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873165 证券简称:爱特电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爱特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名下一台旧机动车转让给翁幼清,转让价格为 10,000 元,对应账面价值为 7,373.67 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226,870,448.49 元、净资产为 111,229,688.77 元。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董事长审批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翁幼清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稻香园 32 幢 1 单元 502 室
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长的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小型轿车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__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 号 5 号楼地下停车场
4、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该机动车由爱特电子于 2015 年 3 月购入,当月投入使用,已使用
9 年,原值 184,341.88 元,净值 7,373.67 元,交易金额为 10,000
元。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该机动车属爱特电子所有,不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一) 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经2023年度审计,该车辆原值184,341.88元,净值7,373.67元。
(二) 定价依据
根据浙江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出
具的《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价格定为 10,000 元。
(三)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参照评估价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名下一辆旧机动车,以人民币 1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翁幼
清。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该车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六、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 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或者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车辆转让协议书》
(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
浙江爱特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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