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3162 证券简称:倍格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孙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关于本次诉讼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
相关诉讼材料,根据《传票》通知信息,本案件(案号为(2024) 陕 0103 民
初 4575 号)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4-021
姓名或名称:西安互维倍格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孙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将西安市倍格硅巷(西安鹏博大厦)项目精装修总包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并签署施工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施工,投入人工、材料及施工机具。施工过程中,被告向原告签发《关于暂停施工的告知函》,要求原告于 2021 年 9 月26 日起暂停施工,至今仍未通知复工亦未与原告结算已完成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及停工损失等,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被告支付工程款 2365028.28 元;
二、被告支付因停工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 1260421.47 元(包括进场材
料损失 448013.47 元、人工损失 600000 元、设备租赁损失 70000 元、房租 130000
元、保险费 12408 元);
三、被告退还投标保证金 50000 元;
(以上合计 3675449.75 元, 具体以司法鉴定意见据实变更)
四、判令原告对西安市倍格硅巷(西安鹏博大厦)项目精装修总包工程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五、被告承担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 3675449.75 元为计算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计付,暂计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为 421114.65 元);
以上共计 4096564.4 元。
六、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根据《传票》通知信息,本案件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开庭。
公告编号:2024-021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暂停运营西安市倍格硅巷(西安鹏博大厦)项目,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涉及金额 4096564.4 元,如公司败诉将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暂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传票》;
(二)《民事起诉状》。
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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