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2
公告编号:2023-055
证券代码:873162 证券简称:倍格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知申报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蓝倍”)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三中院”)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作出的(2023)沪 03 破 921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 年 11 月 28 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海蓝倍商务咨询有限
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上海蓝倍破产清算一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上海第三中院指定郝朝晖担任上海蓝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告编号:2023-055
(二)法院通知申报债权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倍收到上海第三中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作出的(2023)沪 03 破 921 号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蓝倍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之前,向管理人郝朝晖(联系人:刘
刚;电话:021-80127983;1832108972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35 楼)申报债权。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上海蓝倍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上午 09 时 30 分以网络视频方式
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 03 破 921 号《决定书》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沪 03 破 921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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