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3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73162 证券简称:倍格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1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1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沪 0105 民初 2254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德位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峻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的重要少数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蓝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贺
公告编号:2023-05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上海春天的故事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永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海蓝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倍)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与
公司、上海德位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位)三方签订《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合法取得中山西路 262 号房屋租赁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至 2036 年 6 月 30 日。该房屋是经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
理局、上海春天的故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德位、公司多次转租,目前由上海蓝倍实际占用使用。后因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诉上海春天的故事实业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沪 0105 民初 12405 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 01 民终 3351 号民事调解书,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上海春天的故事实业有限公司返还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 262 号房屋。该民事判决书及调解书结果致使上海蓝倍与上海德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同时,原被告双方就疫情期间租金支付事宜存在争议,因此双方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实际占有使用的上海市中山西路 262 号 5 幢房
屋;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迁移注册于上海市中山西路262号内的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
期间的租金 1,620,000 元;
4.请求判令被告以未付的租金 1,620,000 元为基数,0.05%/日为标准向原告
支付自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滞纳金,暂算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为 822,150 元;
公告编号:2023-053
5.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0 年 3 月 25 日起至实际归还房屋之日止的
房屋占有使用费,暂算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为 27,251,850 元;
6.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归还房屋之日
止的物业管理费,暂算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为 1,067,442 元;
7.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主张债权而承担的律师费 600,000 元。
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1,200,000 元;
2.请求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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