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6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73162 证券简称:倍格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6 月 1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6 月 1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关于本次诉讼的口头裁定通知,原告自愿申
请撤诉,法院已予以结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市金龙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上海蓝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52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二于 2016 年 12 月与原告签订《上海市倍格上海中山公园项目精装修独
立专业承包工程合同文件》、被告一、被告二(以下统称被告)及原告三方又于2017 年 3 月共同签订《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经营管理的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中山公园项目精装修工程,合同金额为
9,625,838.83 元,合同工期为 76 天,自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2 月 21 日止。
原告、被告就合同工期内工程款项支付事宜存在争议,因此双方产生装修装饰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604,495.87 元;
2. 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其中,以 1,955,029.50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 649,466.37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至实际支
付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
2023 年 4 月 15 日为 529,534.04 元);
上述两项请求共计 3,134,029.91 元。
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关于本次诉讼的口头裁定通知,原告自愿申
请撤诉,法院已予以结案。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2
由于原告撤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原告撤诉,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服从法院裁定结果。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
倍格创业生态科技(西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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