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都伟云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现提交《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现提交《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都永斌先生、凌国强先生、许志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都永斌)》(公告编号:2025-02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国强)》(公告编号:2025-022)、《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志国)》(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1.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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