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3148 证券简称:颐泰智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成都颐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颐泰智能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束力。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事会秘书。 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服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 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停车场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 询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建筑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保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环 安防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太阳能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 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安防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太阳能 光伏设备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