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1 18:05:02 股吧网页版
名城苏州: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3145 证券简称:名城苏州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名城信息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名城信息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苏州名城信息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名城信息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协调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职权范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挂牌、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 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1、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不足30%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和重大融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20%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和重大融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2、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不足30%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20%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3、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50 万元及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3)除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之外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

4、除本章程第53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行使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以下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一)收购和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百分之二十以上;;

(二)资产置换: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额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银行借款: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的限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可以决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新增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百分之四十的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